摘要
“枫桥经验”警务模式核心要义是“源头治理、矛盾不上交”.西方社区警务理念三要素是“社区伙伴关系、解决问题、警察组织变革”.“枫桥经验”所指“矛盾”涵义更丰富,与社会治理相联系.西方社区警务所指“问题”较狭隘,主要与刑事犯罪相联系.为解决“矛盾”与“问题”,中国公安机关和西方警察机构采取的手段、途径有相似、相同之处.但中国在共产党领导下有其强大的政治优势.西方则意识到要延伸到社区治理才可能走向源头治理.中西警务模式有共通之处,可互学互鉴,但“枫桥经验”警务模式更可供发展中国家参考.
出处
《公安研究》
2020年第1期14-20,37,共8页
Policing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