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取得突破性发展,但也面临民事检察监督能力需全面提升、民事检察监督手段应用需进一步深化、民事检察监督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信息化手段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全新手段之一,“十二五”“十三五”时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检察机关在民事检察信息化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在此基础上,应探索需求主导型智慧民事检察的供给侧改革,合理辨别民事检察信息化需求中的总体评价递减特征、需求痛点多元化特征、业务技术认知差异化特征、地域需求差异化特征,坚持“一图、两统、三同步”工作策略,实现民事检察领域智慧检务资源的最优配置,稳步提升民事检察办案质效。
作者
赵志刚
金鸿浩
Zhao Zhigang;Jin Honghao
出处
《人民检察》
2020年第12期12-17,共6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课题《政法智能化战略下智慧检务理论与规划预研》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组其他成员有最高人民检察院邱景辉、缪存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李欣宇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