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新型支付方式下侵财类犯罪发案量激增,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对该类犯罪的规制有一定的滞后性,导致各地司法实践对该类犯罪的处置结果不尽相同。对该类犯罪的处置应从刑法原理入手,结合法益侵害、财产流转等要点予以综合判断。针对三类典型的侵财类犯罪行为,需要统一司法裁判理念,对现有刑事法律规范和司法理念进行迭代更新,建立面向未来的法律规制体系,实现对此类犯罪的全面治理。
出处
《人民检察》
2020年第12期23-29,共7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2019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新型支付方式下的侵犯财产犯罪研究》(GJ2019C35)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