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8月,张某向某市民政局递交举报函,其认为“某艺术品鉴定中心”违规收取鉴定服务费、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请求依法追究相关责任。2017年12至2018年1月期间,市民政局分别对某艺术品鉴定中心法定代表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询问。2018年2月,市民政局认为张某所反映的某艺术品鉴定中心对其所持有物品出具《鉴定证书》,并收取鉴定服务费3万元一事,相关证据不够充分,不能认定其存在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决定对该案终结调查并结案处理。
出处
《中国民政》
2020年第11期46-47,共2页
China Civil Affa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