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各级政府要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根据改革方案确定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按规定做好预算安排,切实履行支出责任。要调整优化资金使用方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参照改革方案要求,结合省以下财政体制等实际,合理划分生态环境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