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出现牵动着亿万中国人的心,然而在全国抗疫之时仍然有人顶风作案实施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司法机关在特殊时期更要把握好刑事政策,准确认定犯罪、惩罚犯罪。2020年2月10日,“两高”、公安部、司法部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疫情期间极可能出现的犯罪行为的界定提供了准确且有针对性的依据,为打赢疫情防控战提供了法治保障。
出处
《天津检察》
2020年第3期63-64,共2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