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红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斗争与建设中,当前红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力,红色非物质文化公益诉讼是必要又可行之路,具体应当通过建立多元化的诉讼主体,明确受案范围及管辖,合理确定举证责任倒置及扩大诉讼效力来推动建立和完善红色公益诉讼制度.
出处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20年第15期276-277,共2页
The Guide of Science & Education (Electronic Edition)
基金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6年度项目
红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研究——以井冈山红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例
项目编号:FX16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