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书法欣赏中,"形"与"神"的把握是两个不同的层次,在具体的书法审美中又是不可分的,"形"是"神"存在的基础,但不是所有的"形质"都具有"神采"的美学意义;"神"为"形"的统摄,是保证"形"具有审美价值的更高标准,在书法欣赏中在审美层次上要逐渐推进,在明晰形制标准的基础上统摄神采意蕴,做到由形及神,技道兼顾。
出处
《科技资讯》
2020年第18期230-230,232,共2页
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
基金
陇南师专2018年度“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课程思政视野下的《书写》课程改革”(项目编号:JXGG20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