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是我国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标志。为了有效推进市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民主协商”原则被纳入社会治理体系之中,完善群众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以协商民主实践中的“内容-办法-监督-绩效”为分析框架,对公述民评制度实践开展实证考察和过程分析发现,公述民评制度作为一种适合我国市域社会治理的协商民主实践形式,已经在推进中取得了实质性效果,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公述民评制度普遍面临着指令式治理惯性、程序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力不显著等方面的困境与难题,这既使得公述民评协商民主制度在实践中难以充分发挥应有的优势和功效,也使其陷入制度化发展的困境。建议并提出完善协商主体参与机制、加强协商运行监督机制、强化协商内容引导机制、构建协商自利矫正机制等实践创新路径以优化公述民评制度,创新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激发市域社会治理潜在优势和效能。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60-67,共8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协商民主制度的历史与逻辑”(13BDJ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