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具有不确定性的股权转让事项的个人所得税免退税问题进行多角度分析并分别从税收立法机关、双方当事人角度提供相关建议。从业绩承诺和补偿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与核心内容可以看出,股权转让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能需要三个环节才能完成。首先应以股权整体交易对价作为股权转让收入申报纳税;其次履行业绩补偿责任使股权转让收入变小或者原价回购股权使股权转让收入归零的,应免除调减或者冲回的股权转让收入已申报的税款;最后申请退回多缴纳的税款。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5期55-57,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