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可持续发展应当统筹经济、社会及环境,在坚持三者不可偏废的同时,亦提倡集体行动与民主参与。新可持续发展观与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宗旨高度契合。对于当下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强保护趋势,中国政府应当谨慎思考,理性引领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同时符合"一带一路"区域情境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知识产权制度下的知识创造与传播这一矛盾并非截然对立,应予分清主次,知识创造始终是前提条件和基础。"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进路应适当强化私权激励措施,采取更积极主动的保护策略,同时辅以替代性的激励政策。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28-134,共7页
Social Scientist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趋势和我国的路径选择研究》(项目编号:17BFX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