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商标保护体系下,驰名商标的保护占据了举足轻重的位置。防御商标制度被认为是完善驰名商标保护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针对防御商标的现实需求与现行《商标法》对于防御商标制度规定的缺失形成了明显的冲突。防御商标制度在立法中的缺位和不足成为我国驰名商标保护体系的缺憾。适当借鉴日本的防护商标制度,结合我国实际引入“注后认驰”模式的防御商标制度应当是我们在驰名商标保护立法中的发展方向。
出处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0年第2期26-32,共7页
Journal of Henan Radio &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