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举报权利作为宪法赋予公民固有的一项政治权利,其经历了内涵的嬗变与行权领域的扩展。在互联网蓬勃发展以及网络信息层见叠出的当下,公民通过网络信息举报权利参与网络信息治理。但是权利的行使应具有边界,我国目前对于网络信息的治理仍沿用传统硬法管理和管理论为主的逻辑,这使得网络举报权利呈现唯工具化的特性,进而导致举报权利的滥用。通过梳理我国网络信息规范文件中的举报条款和规范逻辑探讨规范文本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法律规则、主观意图和行政治理三个面向寻求网络信息举报权利的边界和消解权利与权利、权利与异化权利之间的张力。
作者
尹嘉希
王霁霞
YIN Jia-xi;WANG Ji-xia
出处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第3期16-23,共8页
Journal of Beiji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