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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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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学前教育阶段 分免除保育教育费和提供生活费补助两项内容: 免除保育教育费.对全省县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实行保育教育费资助政策.对于西宁市、海东市城镇(城市及县城)幼儿园实行学前一年资助政策,年生均补助800元,对于六州所有学生和西宁、海东农牧区、城镇幼儿园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学前三年资助政策,年生均补助1200元.其中:三江源地区(指玉树、果洛、黄南、海南四个州及格尔木市代管的唐古拉山镇,下同)学前一年(幼儿园大班及学校附设学前班)按每生每年2200元补助公用经费.
出处 《青海教育》 2020年第7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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