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类案检索机制是司法责任制中创新性制度设计之一,已经成为审判流程中的必备环节。案例指导制度与类案检索机制都是为了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前者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在后者中应当具有优先地位和排他效力。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检索指导性案例应当遵循特定的步骤,包括利用案件数据平台进行初选,以关键词和裁判理由为标准对备选指导性案例范围进行限缩,全面比较待审案件与指导性案例的相似性,吸收当事人意见对检索结果进行确认等等。指导性案例在类案检索机制中的运作还需要相关因素的配合,包括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数量大幅提升的指导性案例、更加完善的审判监督机制和更加细化的类案标准规定等等。关联制度之间的良性互动能够产生最优的实践效果。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2期15-23,共9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基金
司法部2019年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类案裁判的认定标准与操作方法研究”(批准号19SFB3001)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教研项目“全程互动案例教学模式在法律方法课程中的运用实践研究”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