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贽一生"随手辄书,随书辄梓",以著书刻书宣传自己的思想,与他人展开思想争鸣,同时告知世人自己的行踪,以此维持一位活跃思想者的曝光度,也以图书生产解决生存困境并作为身后遗产。李贽尽量自刻己作,掌控出版权,确保一己思想的准确表达,也确保图书生产能始终跟进自己的思想进程。其万历十八年和二十八年刻《焚书》的不同堪称明证。对于书坊刻书,他并不强调作者著作权,但抱怨对方事先不告知、事后不赠书;对自己意欲合作的书商,则尊重对方的决定权。李贽图书生产绝不能仅在商业刻书框架下进行讨论。判定假托李贽之作以及逝后横空出世的"遗书"的真伪,并非研究的终点,其中呈现出李贽及其思想的抗逆性和形塑力同样值得重视。
出处
《文献》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70-109,共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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