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感物理论是中国古代文论中的重要一环,其包裹的浓郁偶然性和非理性使文学创作和审美中的肇始性问题具有可待阐释的理论空间。以“感物”出发,论述中国古代文论中关于文学发生的几个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物,列于文学发生的前端,由物及心,心物交互。六朝时,感物被普遍解释为感物之变,其本质仍在于感象。象的哲学性概念内涵由《周易》始,观物取象,以解天意。象为外在之形,感物之“象”除应包含物象的本体性意义外,还应包裹具有似、喻之意的,包裹着具有人类主体参与性意义的“像”、“喻”之意。在这三种传统的象意阐释基础上,感象也意味着以图像为感知的对象。象的图像意义以汉字的象形造字为逻辑起点,汉字决定了中国文学的发生以象为逻辑起点,筑象以达意,并以求达到万物合一、物我两合的感物美学理想。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92-98,共7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