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既是稳投资的重要支柱和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有效举措,又是补短板、惠民生、增后劲的有力支撑。根据财政部数据,2019年新增债券中,专项债券的发行量超过2.14万亿元,而且后续一段时间内,发行量仍将保持在较高的规模水平。实践中,我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分为普通专项债券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两大类型,前者的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并非完全匹配,单个项目层面可能存在天然的偿债缺口,而后者更强调项目本身收益与融资的自求平衡,且项目对应资产和收益的特定化程度更高,所以逐渐成为专项债发行的主流品种,2019年前三季度的发行规模占新增发行专项债规模的比例超过90%。与此同时,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也潜藏着不少偿债风险,比如发行时高估收益、初始测算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了变化、后期的建设和运营风险等,处置不善极易造成兑付危机,需要建立长期有效的项目收益债券偿债风险管控机制。
出处
《中国财政》
2020年第14期53-55,共3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