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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是如何保护妇女和家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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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古以来,妇女就是刑法特别保护的对象。不过,历史上,各国保护妇女的原因并不相同。我国古代刑法最初禁止的是“昼淫于市”,这种白天在公共场所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更多是被视为扰乱社会治安。后来,禁止强奸妇女更加强调对道德伦理的保护以及长幼尊卑关系,相关犯罪的种类进一步被区分为强奸、和奸、亲属相奸、良贱相奸,等等。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20年第15期46-48,共3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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