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占代货币发展简史明朝初期,为了巩固强化中央集权,基于“重典治国”的主张,明太祖朱元璋制定了在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大明律》。《大明律》有名例一卷、吏律二卷、户律七卷、礼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一卷和工律二卷,共30卷460条。在金融立法方面,户律中创设了专门的“钱法”和“钞法”,刑律中的相关章节也对与钱、钞相关的罪罚标准和律法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明朝自洪武年间开始发行的纸币大明通行宝钞(以下简称宝钞),可以说是对明代纸钞立法制度的高度概括。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20年第15期54-55,共2页
Law &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