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展乡村旅游是落实乡村振兴的有效力量、必要支撑和重要驱动,本文将聚焦古镇这一独特的乡村旅游形式,比较研究不同的旅游运营模式。通过以往文献可知,古镇旅游运营模式主要分为政府主导模式、经营权转让模式和合资合作模式,通过对上垟镇、锦溪镇、千灯镇和周庄镇的调研,本文从投资决策主体、收入来源等方面将政府主导模式和经营权转让模式进行对比,并分析了不同旅游运营模式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最后得出结论,政府主导型模式与经营权转让模式主要的区别在于政府在旅游开发中的决策比重。虽然古镇运营根据古镇具体特点的不同而适应于不同的模式,但对于任何古镇的良好发展来说,初期开发和规划过程中的四个关键因素是必不可少且具有普适性的:优越的生态环境、便捷的地理区位、文化优势以及先发优势与差异化的开发规划。
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
2020年第16期55-57,共3页
RURAL AREAS,AGRICULTURE & FARM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