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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化与“三治”同行 有效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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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村级契约化管理,是把法学和经济学中的契约关系引入村级事务管理中,通过合同、协议等法律文本.明确村级组织与村民之间、村民与村民之间以及涉及村级事务的所有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履约时间和责任。这一管理模式使村级事务管理公开透明、责权明确、执行有据、运作规范,形成有法有据的长效治理机制。为了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满足村民对社会服务管理多样化的需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前岗台村探索性地将契约化管理与村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推行“1+3”农村社区治理模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社区治理格局。
作者 陈浩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乡镇论坛》 2020年第20期15-1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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