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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填埋生活垃圾禁渔期电鱼这些统统不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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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碧山映青山,海坨戴白雪”。然而就在西北京郊秀美的海坨山脚下,竟然有人向土坑内倾倒垃圾,并以此谋利。破坏环境获利仅2万余元,给社会造成的损失却近80万元。未经处理掩埋生活垃圾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李某承租了一处荒置的土坑,准备填埋、平整后使用。在施工过程中,方某与李某商议,由方某介绍他人往坑里倾倒建筑垃圾,并收取相应的费用,李某应允。2个月内,方某、李某等人获利2万余元。
作者 郑东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庭内外》 2020年第7期34-37,共4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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