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要旨]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宝”之一,也是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关于“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探索行政案件听证制度”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深入,公民参与司法意识和实践在逐步提升。但仍有部分群众对司法机关存在不信任感。其中--个重要原因就是公众参与司法度不高且渠道有限。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特别是对拟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但行政争议分歧较大、可能存在信访风险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通过主动邀请法学博士、高校教授、资深律师和政府法制人员等社会第三方作为听证员参与公开审查、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出处
《青海检察》
2020年第3期20-22,共3页
Qinghai’s Procura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