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相关案例引发的争议问题苟某是西宁市湟中县某村村民,长期在武汉市经营兰州拉面馆,2020年1月16日苟某乘坐火车从武汉返回西宁。期间,苟某不主动居家隔离,随意走亲访友,未按要求登记,1月27日,苟某自己感觉身体不适,在其妹等亲属陪同至医院就诊,诊断为新型肺炎疑似病例,1月30日,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造成村民在内的共900余人整体隔离,密切接触人员中3人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住院治疗。
出处
《青海检察》
2020年第3期38-42,共5页
Qinghai’s Procura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