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往对“人自由全面发展”的讨论大多集中于对“人”“自由全面”和“发展”这三个概念的片面诠释,即试图从其中一个方面切入来理解整个思想的内涵。一方面,对于“人”的界定,多从本质和数量上入手,很少兼顾“自由全面”与“发展”的限定和理解,使得“人自由全面发展”研究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人学研究;另一方面,对“全面”的理解,也多从内容的增加和扩展人手,没有兼顾持续、协调的发展属性。因此,应该从三个概念的相互理解和限定中揭示“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内在逻辑。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20年第7期24-25,共2页
CHINESE SOCIAL SCIENCE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