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少陈年旧案重新启动侦查。一些曾因个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罪犯,司法机关重新追究其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不少案件因追诉时效问题被不起诉或被法院裁定终止审理。本文结合案例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诉期限的计算起点、终止计算的时点、退出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的司法认定等常见问题进行研究,试图提出合理的认定方法及法理依据,以期提升涉黑案件的办理质效,实现情准打击和精确办理。
出处
《人民检察》
2020年第13期15-18,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