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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无名到有名——《民法典》为物业服务合同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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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无名合同到有名合同,《民法典》为物业服务合同正名,物业管理行业也将就此开启《民法典》新时代。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的15种典型合同中没有物业服务合同,因此,人们一直将物业服务合同称为无名合同。《民法典》规定了19种典型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是其中之一。从此,物业服务合同告别无名,正式"转正"为有名合同。
作者 刘长森
出处 《中国物业管理》 2020年第6期48-49,共2页 China Property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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