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民事诉讼监督实践中,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案件事实,进而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的案件占比较大.但是,由于有关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模糊等原因,导致出现司法实践运行不够顺畅,作用发挥不够有效等问题.要从规范调查核实权的启动方式和流程,健全行使调查核实权的保障机制,准确把握获取证据的法律效力,优化行使调查核实权的内部环境等四个方面完善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的运行机制.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0年第14期54-57,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