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官权力清单重在界定检察机关内部职责权限,并以此作为确定司法责任的基础和根据。当前司法责任制改革采取“顶层设计与改革试点”的方式推进,在检察官权力清单方面呈现出多元异构化特征,并且存在配置上的失范问题,具体可分为性质方面定位不明、内容方面放权不足、运行关系欠缺规范性、运行机制欠缺差异化。为防止检察官权力授予的形式性和表面化,应当明确检察官权力清单的定位,并在权力配置主体、标准、内容等方面予以规范化。
出处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第2期104-112,共9页
Journal of Railway Police College
基金
河北省2019年度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青年课题“检察官权力清单研究:以河北实践为素材”(20190403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