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发[2020]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工商联,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工商联:为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商会积极作用,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政策,现就加强乡镇、街道商会登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乡镇、街道商会登记工作。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0年第22期70-72,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