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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审查视角下的纠纷解决机制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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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层矛盾纠纷多发是社会总体转型期的必然表现,但基层矛盾纠纷的持续增多并传导至司法领域,导致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持续快速上升,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社会治理体系的失范与社会治理能力的滞后。当前我国已初步构建起包括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业调解在内的非诉糾纷多元化解机制,并初步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分流处理,上述机制的整合与衔接无疑需要在衔接理念、具体机制等方面作进一步的研究,以期形成高效运作的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本文认为,人民法院应充分发挥自身司法审查职能优势,更新司法审查的思想观念,深化司法审查的价值认识,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参与各类非诉糾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与衔接,探索推动以人民法院为重心的非诉糾纷解决机制无缝衔接新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总体水平,实现最大限度消弭基层社会矛盾糾纷的目的。
出处 《人民司法》 2020年第22期108-111,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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