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开禁宅基地使用权融资担保,虽有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的内在需求,但在宅基地“两权分离”下,存在制度障碍和实践障碍,难以实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较好地解决了宅基地的福利性与财产性矛盾,为宅基地使用权融资担保的实践推行创造了条件。“三权分置”下突破宅基地使用权融资担保障碍的路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修改完善法律规定,开禁融资担保;二是构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金融机构参与交易的保障制度,以保障实践推行。
出处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2020年第4期105-108,共4页
Journal of Jilin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College
基金
广西民族大学2019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重点项目“农村宅基地融资担保法律问题研究”(编号:gxunchxzs2019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