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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如此裁判 刑事审判要点解析·刑法总则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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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案中,对于于某明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基本没有争议,争议的主要问题是防卫是否过当,尤其涉及特殊防卫权问题。在参照本案时,也要避免误区。第一,对于“行凶”的理解是有界限的。本案中,于某明采取了强悍的手段,造成了刘某龙死亡的严重后果,最终不负刑事责任主要在于认定“刘某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行凶”一词本来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但又能形象地反映一个行为的特性。
作者 臧德胜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0年第29期60-61,共2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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