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一致性的视角,探析了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的相关问题。文章首先对比了2016年发布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和2019年正式发布的《暂行规定》,分析了后者的主要变化及其后果。进一步从无偿取得的碳排放配额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核算,以及使用碳排放配额发生的成本是否计入线上或线下利润这两个视角,讨论了《暂行规定》与准则体系在会计处理原则上的一致性问题。最后,基于上述分析,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2020年第8期34-37,共4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