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察玩忽职守罪是公安机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的阻碍,是新时代公安改革纵深推进过程中必须正视的问题。通过分析216份裁判文书发现:涉案风险最高的警种依次为派出所民警、交通警察与监狱司法警察,司法实践中存在职责认定随意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界定扩大化、合同制警察权责割裂化的认定困境。为更有效地实现警察玩忽职守罪的治理,应采取统一界定警察职责的司法标准、规范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释法说理、强化人民警察主要责任和切实缓解基层警察繁重压力的综合策略。
作者
杨兆青
张晶
刘佳琪
Yang Zhaoqing;Zhang Jing;Liu Jiaqi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第4期95-101,共7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