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辞意俱美、为后世法的诏书典范——汉文帝《除肉刑诏》赏析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公元前167年5月,齐国太仓令淳于意获罪,被押解到长安受刑,他的小女儿缇萦千里追随到长安,上书皇帝:"妾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下诏废除肉刑。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缇萦救父"故事,"天子"为汉文帝刘恒。汉文帝所下的诏书即《除肉刑诏》,仅有163字:制诏御史: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惩罚、羞辱),而民弗犯,何治之至也!
作者 胡元德
出处 《秘书工作》 2020年第7期63-64,共2页 Office Administr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