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规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了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民主党派应主动融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配合国家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实现内部监督与《监察法》实施有机衔接,实现监督工作全覆盖,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出处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0年第4期32-36,共5页
Journal of Shanghai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金
民进中央参政党理论研究会2019年招标课题“国家监察法实施背景下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定位及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