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将以往鲜少有人关注的医疗废物处置议题,推至公众视野。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五类,其中具有感染特性的部分占比80%—90%。今年4月份第二次修订、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明确规定,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并针对其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提出一系列要求。
出处
《中国发展观察》
2020年第15期95-97,共3页
China Development Obser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