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算法透明度"是智能时代媒介伦理问题的重要解决之道,更是智能时代媒介伦理的重要原则。本文运用元分析研究法,通过对Web of Science核心数据集和中国知网数据库中的相关高频引用文献的分析,发现仍需在"技术社会集合"中界定算法透明度——阐明那些与算法有关的信息可以被公开的机制,包括信息透明、理念透明和程序透明。从康德的伦理观出发,算法透明度的实施具备充分的哲学和伦理学基础,但是从功利主义观出发,实施算法透明度并未具备足够的基础";开放伦理"可以指导多元主体协同实施算法透明度,重视非专业化的组织、群体和个人尤其是用户在伦理原则的制定、伦理决策中的话语权及其作用;算法使用者应重视公开与算法有关的信息及相关信息的生成过程、公开算法透明度与其他伦理原则的关系。在算法透明度的实践和话语中需具备"权力视角",关注各主体在伦理话语权方面的不平等,同时警惕"发展主义"和"技术决定论",了解技术的局限性及其可能的后果。
出处
《新闻与写作》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8期75-83,共9页
News and Writing
基金
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自主选题“智能时代的传播与伦理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