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辽水合[2019]20号各市水利(水务)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现将《辽宁省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12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水事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