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动驾驶汽车的商业化离不开保险制度的保障,当损害发生后,责任主体改变使得交强险的作用得以放大。但因交强险注重发挥社会保障功能,自动驾驶汽车的现实适用方面仍存在问题。为了适应自动驾驶时代的到来,交强险理应解决投保主体限缩过小、限额太低,且不保护车上乘客与驾驶员的问题,以便在事故发生时合理应对。
出处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4期107-110,共4页
Journal of Changzho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