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自今年开始,山西省以"三零"(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作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从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各个基层单位和治理末端、矛盾源头抓起,深化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西。其中,"零事故"单位创建作为"三零"单位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着力化解群众身边的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全面加强行业治理、源头治理和长效治理,旨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目标与国务院安委办于今年4月部署开展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目标: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保障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谓"异曲同工"。为总结山西省以"零事故"单位创建为切入点,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经验和做法,近日,本刊记者走进山西省吕梁市,以其为样本,进行了深入调研。
出处
《中国应急管理》
2020年第8期56-61,共6页
China Emergency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