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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的债权、债务会计核算存在的几个误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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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会计制度》核算"债权债务"存在双重属性,一种是基于"权责发生制"的债权、债务;另一种是基于"收付实现制"的暂付、暂存款,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在《政府会计制度》衔接过程中,债权债务余额对预算会计"资金结存、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科目年初余额结转产生影响;跨期收回债权或偿还债务,预算会计不应计入当期预算收入或支出,应当增加预算结转结余或减少预算结转结余;年度终了,债权债务结转入下年度。会计人员应当区分债权债务属性,正确选择其账务处理的方法。
作者 程德元
出处 《财会学习》 2020年第25期109-110,共2页 Accounting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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