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特殊的国情决定了农业发展必须兼顾农民就业、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三重目标,但由于三重目标之间存在内在冲突,导致中国农地制度改革进退维谷,难以兼顾。中国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与三权分置改革都符合中国国情,具有内在合理性,但都无法解决中国长期的粮食安全问题。在产权制度改革空间有限的情况下,要提高农地资源利用效率,化解粮食安全危机,就必须由第三方出面承担农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同时深化农业内部分工,加快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在未来较长时期内,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本农地制度还必须坚持,政府应该在加快农民城市化,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水平,增加耕地整理投资的基础上兼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发展,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转型。
出处
《现代经济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9期118-124,共7页
Modern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城市生产要素下乡带动乡村振兴的实现机制与模式研究”(编号18BJY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