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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贴收入的个税政策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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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现行政策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以下简称"财税[2018]164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以下简称"国税发[1999]58号文"),对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缴纳问题进行了明确。按照这两个文件的规定,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
作者 胡东熠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税收征纳》 2020年第6期16-1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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