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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调查的税款滞纳金能否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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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税收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由于税务稽查案件情况复杂、取证难度大等原因需要延长稽查时间,导致被查对象税款滞纳金增多的现象。这类增加的税款滞纳金能否减免,税企双方存在一定的争议。本文结合实例分析。一、案例介绍2016年,甲公司起诉某市国税局稽查局。案由是,2012年5月,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对甲公司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其有白条入账问题,但处理决定2016年1月才作出。甲公司称,2013年6月28日,因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前期调查认定事实部分存在问题,该案被退回重新调查了一次,案件办理期限超长.
作者 聂敏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税收征纳》 2020年第6期17-1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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