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2年以来,基因组编辑技术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甚至被认为是21世纪最具突破和创新力的技术。但这一技术也存在一定的伦理风险,研究人员因此提出禁止出于生殖目的而使用基因编辑技术改变人类胚胎或生殖细胞。然而,贺建奎副教授的“基因编辑婴儿”的做法完全背离了这一规定,在明知有技术风险和伦理风险的情况下仍坚持突破伦理界限,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本文将从客观伦理风险和主观伦理风险方面阐述“基因编辑技术”存在的伦理风险,探究其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治理策略。
出处
《学理论》
2020年第9期58-60,共3页
Theory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