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在线司法确认"模式是推动人工智能与ODR深度结合实现纠纷解决新模式值得关注的重要领域。在该模式中,人工智能机器可以代替法官对司法确认申请自主作出裁判结果。目前,在线司法确认平台对当事人的便利功能和对法官的减负功能不明显,源于当事人对司法确认价值和在线平台的使用方法不熟悉、在线司法确认平台的人工智能特征不突出。构建"人工智能+在线司法确认"模式宜分阶段进行,需要重视风险防控。第一阶段,该模式适用于小额的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申请。第二阶段,该模式适用于所有的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申请。最终,人工智能机器形式审查、自主决策,当事人自助型、机器全天候的"人工智能+在线司法确认"模式形成。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5期122-130,共9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