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的舞剧创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舞剧创作“有数量缺质量”的状况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原因在于,一是舞剧编导们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取向的基础上,探索出诸多有效的“非语言叙事”策略;二是在于舞蹈“既成风格”的妥当运用;三是在于舞剧总体叙事方式、也即舞剧结构方式的多样化探索。但需要指出的是,现实题材的舞剧创作仍然较为稀缺。在笔者看来,舞剧艺术对于“现实题材”的困难抉择主要在“题材的表达”上,一方面在于艺术语言远离日常生活形态,而难以表达作为日常生活形态的“现实题材”,另一方面在于身体语言通常具有模糊性和多义性等特征,因此表现“现实题材”往往需要借助“前理解”,进而导致这一题材创作的薄弱。但是,强调“现实题材”会使编导们的创作技能不再受限于题材选择,反而会因为题材选择而丰富技能表现力。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表现“现实题材”是舞剧创新的第一动力。当然,无论是“现实题材”“表意路径”“既成风格”的运用还是舞剧结构方式的探索,都是我们当前舞剧创作行之有效的文化想象,这些文化想象不仅改变着舞剧创作相当一个时期“有数量缺质量”状况,也在培植和巩固着我们舞剧创作的文化自信。
出处
《内蒙古艺术》
2020年第3期4-13,共10页
Inner Mongolia Art